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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英文名:QUANZHOU COLLEGE OF TECHNOLOGY 简称:“泉州轻工学院” 所在地:泉州 院校代码:4038 类型:综合类

国家计划内统招院校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4232 第四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学制:三年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招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三条 学院共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室内设计、建设工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休闲服务与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西餐工艺等专业。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及各省高职高专的规定和程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福建省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 收费与退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52号文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1.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电子商务学费为8000元/年。2.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体育运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西餐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设计、休闲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学费为7500元/年。3. 根据泉教高〔2016〕9号文件精神,报读我院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和食品营养与检测,可享受6000元/年的学费减免。第二十二条  学生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第七章 奖、助学金与助困政策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年。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一、二、三等奖。第二十六条 学院董事会设立100万元的奖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第二十七条  股东企业奖学金:安踏集团、恒安集团等公司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第二十八条 晋江市政府奖学金: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凡晋江籍考生在我院就读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第二十九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1、普通高考文、理科专科分数线上100分奖励2000元;2、三年内在篮球、武术套路、田径三项体育类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奖励10000元。第三十条 助困政策: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第三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五条 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95—36207777      监督电话:0595—82038898传真:0595—36201777咨询QQ:800040507学院网址:www.qzqgxy.com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                        邮编:362200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8年4月8日 详情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9-05-13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32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二、学校简介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位于著名侨乡、中国品牌之都——泉州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晋江市政府主导、五大知名企业(金龙集团、恒安集团、安踏集团、浔兴集团、艾派集团)共同创办,拥有无法比拟的资金实力、校企合作和学生就业等优势。2018年学校被评为“福建省示范校现代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办学经验成为教育部“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民办高校内涵创新发展成功案例”。三、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       招考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室内设计、环境工程技术、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体育运营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西餐工艺等专业。面向普通高中生类和面向中职生类招生类别、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院成立普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普高招考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2.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普高招考的日常工作。     3.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招收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及各省高职高专的规定和程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福建省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4)学院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  (5)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五、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1.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会计、电子商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设计学费为9600元/年。    2.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体育运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环境工程技术、西餐工艺、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学费为9000元/年。    3. 根据泉教高〔2018〕24号文件精神,报读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专业可享受6000元/年的学费减免。    4.住宿费1200/学年(6人间)(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47号)。    5.杂费(书籍资料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通知,采取预收制,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六、奖励资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年。2.国家助学金: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院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3.学院设立的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一、二、三等奖,获奖面达在校生的30%;(2)学院董事会设立100万元的奖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4、三年内在篮球、武术套路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奖励10000元。5.晋江市政府奖学金: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凡晋江籍考生在我院就读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普高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院网址:www.qzqgxy.com,招生咨询电话:0595-36207777  36208089招生咨询QQ:800852929招生办传真:0595-36207779招生投诉电话:0595-82038898九、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招生办      2019年5月10日  详情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5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条学院国标代码:14232第四条学院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第六条? 学制:三年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和其他省份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学院面向福建、江西、海南招生,共设有鞋类设计与工艺、动漫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物流管理、玩具设计与制造、商务英语、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等九个专业。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第十五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第十八条? 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如不符合该专业条件或该专业招生计划已额满,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以此类推。第十九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加分处理办法:学院执行福建省招生办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六章? 收费与退费标准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收费,玩具设计与制造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收费为8000元/年,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物流管理、商务英语、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和电子商务七个专业收费为7000元/年。四人间的住宿费为1400元/人,六人间的住宿费为900元/人。学生退费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七章? 奖、助学金与助困政策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按学年度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优秀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十四条? 助学金: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学生经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十五条? 助困政策: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第二十六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三十条? 咨询方式:通信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高教东路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邮编:362200联系电话:0595—36207777; 监督电话:0595—36207776传真:0595—36207779学院网址:www.qzqgxy.com详情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条学院国标代码:14232第四条学院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第六条? 学制:三年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和其他省份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学院面向福建、江西、海南、四川、重庆、湖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招生,共设有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玩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等十二个专业及方向。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第十五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第十八条? 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如不符合该专业条件或该专业招生计划已额满,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以此类推。第十九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加分处理办法:学院执行福建省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六章? 收费与退费标准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收费,玩具设计与制造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收费为8000元/年,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等十个专业收费为7000元/年。四人间的住宿费为1400元/人,六人间的住宿费为900元/人。学生退费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七章? 奖、助学金与助困政策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按学年度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优秀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十四条? 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公布的本科分数线,被我校录取且就读的新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第二十五条? 安踏集团、恒安集团等大型企业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第二十六条? 助学金: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学生经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助困政策: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二条? 咨询方式:通信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高教东路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邮编:362200联系电话:0595—36207777 82038898 监督电话:0595—36207776传真:0595—36207755学院网址:www.qzqgxy.com详情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4232 第四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学制:三年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招生对象1、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2、五年制高职:招收201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地级市统招。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和其他省份招生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三条 学院共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等专业。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及各省高职高专的规定和程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福建省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 收费与退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52号文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1、建筑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学费为8000元/年。2、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营销与策划、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学费为7500元/年。第二十二条 学生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第七章 奖、助学金与助困政策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年。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一、二、三等奖。第二十六条 学院董事会设立100万元的奖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第二十七条 股东企业奖学金:安踏集团、恒安集团等公司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第二十八条 晋江市政府奖学金:1、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凡晋江籍高中考生在我院就读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2、凡晋江市中职学校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读我院免第一年学费。第二十九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1、普通高考文、理科专科分数线上100分奖励2000元;2、三年内在篮球、武术套路、田径三项体育类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奖励10000元。第三十条 助困政策: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第三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五条 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95—36207777 监督电话:0595—82038898传真:0595—36201777咨询QQ:800040507(此为企业QQ,需在查找“服务”栏里方可找到)学院网址:www.qzqgxy.com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 邮编:362200详情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2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4232 第四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学制:三年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招生对象1、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2、五年制高职:招收201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地级市统招。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和其他省份招生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三条 学院共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动漫制作技术、展示艺术设计、现代纺织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及各省高职高专的规定和程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福建省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 收费与退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52号文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1、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学费为8000元/年。2、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现代纺织技术、展示艺术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学费为7500元/年。第二十二条 学生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第七章 奖、助学金与助困政策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年。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一、二、三等奖。第二十六条 学院董事会设立100万元的奖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第二十七条 股东企业奖学金:安踏集团、恒安集团等公司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第二十八条 晋江市政府奖学金:1、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凡晋江籍考生在我院就读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2、凡晋江市中职学校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读我院奖励7000元。第二十九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1、普通高考文、理科专科分数线上100分奖励2000元;2、三年内在篮球、武术套路、田径三项体育类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奖励10000元。第三十条 助困政策: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第三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五条 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95—36207777 监督电话:0595—82038898传真:0595—36201777咨询QQ:800040507学院网址:www.qzqgxy.com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 邮编:362200详情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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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晋江市高教东路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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