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第四中学是一所省三级达标完全中学。创办于1956年,现校园占地面积74214平方米,绿地面积28225平方米。现有47个教学班(其中高中25班),教职工167人(其中高级教师24人,中级教师41人,本科学历74人,本科在读62人),学生2200余人。学校积极探索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多层面的活教育。校园内设置的“行知园”、“雷锋园”、“尊师园”、“爱生园”、“芳草园”、“求真园”等六大园区,构建学校的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
惠安县第四中学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涂寨镇学兴路186号,您可以坐车到涂寨、惠安四中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惠安11路、惠安201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海峡海鲜酒店、夏威夷(涂寨店)、泉南海鲜楼、中原酒店星都宾馆(惠安店)等;惠安县第四中学 电话:%u0030%u0035%u0039%u0035-%u0038%u0037%u0032%u0033%u0035%u0039%u0031%u0030
学校在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 “爱满天下”、“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等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学校以“爱国、厚德、善学、求真”为校训,遵循“以人为本,学校一切工作围绕学生的需求与发展来设计实施”的办学理念,坚持“陶研兴校、人文树校、科研建校、特色强校、质量立校”的办学思想。以“实践行知思想,构建民主、平等、共学、互助、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为载体,把学陶师陶与课程改革、学校管理融为一体,坚持开展陶研兴校活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校风、学风、师风的良性发展。
惠安四中在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 “爱满天下”、“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等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学校以“爱国、厚德、善学、求真”为校训,遵循“以人为本,学校一切工作围绕学生的需求与发展来设计实施”的办学理念,坚持“陶研兴校、人文树校、科研建校、特色强校、质量立校”的办学思想,以“实践行知思想,构建民主、平等、共学、互助、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为载体,把学陶师陶与课程改革、学校管理融为一体,坚持开展陶研兴校活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校风、学风、师风的良性发展。
一、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 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 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 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 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7、 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荣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以上是惠安县第四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一条。
二、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以上是惠安县第四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二条。
三、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以上是惠安县第四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三条。
四、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捡房间、洗 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导。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1983年,王志红同学获惠安县曾纪华奖学金。
1984年,卢煌辉同学惠安县获曾纪华奖学金。
1985年,庄庆章、廖庆聪同学获惠安县曾纪华奖学金。
1986年,杜素霞同学获惠安县曾纪华奖学金。
1987年,张国胜同学获惠安县曾纪华奖学金。
1988年,贺竞鸣同学全县中考总分第一名获惠安县曾纪华奖学金。
张跃平、卢国辉同学获惠安县曾纪华奖学金。
1992年,廖秋霞、曾炜杰同学获惠安县曾纪华奖学金。
1993年,郑晓龙同学获惠安县曾纪华奖学金。
有一大批学子成为海内外、各级各类、各行各业的高级人才
学校2002年以来先后被评为“惠安县中学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泉州市园林式学校”、“泉州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第六届许廷俊陶研先进集体”、“中国陶研会中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2003年学校被评为“福建省第一所行知实验学校”;2004年4月被评为“泉州市素质教育先进校”,12月被评为“省花园式单位”;2005年3月被评为“全国陶研先进集体”。惠安四中在各级领导、校友、社会贤达、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在郑建荣校长、全体教师的努力无私贡献辛勤工作下,学校教育事业正通向充满希望和生机活力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