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公园、风景区、名胜古迹、动(植)物园、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单位
2.进入各级文化系统举办的文物、美术、书法、绘画、摄影等展览
3.进入由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开办的电影院、文化宫(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4.乘坐市区公共汽车
5.交纳诉讼费
6.支付律师、公证等法律费用
7.申请安装闭路电视和管道煤气
8.体检
9.使用需要消费的厕所
1.公园、风景区、名胜古迹、动(植)物园、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单位,老年人享受免费参观游览
2.各级文化系统举办的文物、美术、书法、绘画、摄影等展览,老年人享受免费参观;老年人观看各种文艺戏剧会演、调演等,享受半价优惠
3.由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开办的电影院、文化宫(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在举办有关活动时,老年人享受半价优待。老年节这一天实行免费优待
4.老年人乘坐市区公共汽车享受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70周岁)凭“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
5.车站、港口、机场等经营管理部门应为老年人购票、进站、托运行李、上下车(船、飞机)提供方便,应在候车(船、机)室外设老年人专用座位
6.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按闽委发[2001]5号文件规定,酌情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
7.老年人无力支付律师、公证等法律费用,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依照《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办理
8.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社会福利院等为老年人服务的单位和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无子女的老年人,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在已有网络的区域申请安装闭路电视和管道煤气时,初装费实行半价优惠并优先安装
9.商业、水电、燃料、燃气、电信、邮政等窗口行业和社区服务单位,应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优先服务和照顾,提倡为老年人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
1.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实行每人每月发给150元长寿营养补贴,其中市级负担50元,县(市、区)负担100元,所需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发放工作由所在(市、区)老龄办负责办理
2.百岁老人所在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定期为他们免费体检
3.收费的厕所一律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方便